
在诸暨的网吧上网,都是需要身份证登记的。店口的少年小吴还没有身份证,他想到了一个法子——办假证。结果他摊上事了! “我真的不应该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去上网,真的知道错了。”12月21日,在诸暨店口派出所内,少年小吴在民警面前流下了悔恨的泪水。 小吴喜欢去网吧玩游戏,无奈年龄还不到,按规定无法去网吧上网。前不久他在一条小巷内瞥见了办假证的小广告,心里便打起了小算盘:花点钱办一张假的身份证,以后不就可以去网吧了吗?小吴和对方取得了联系,对方根据他的要求将实际年龄改大了2岁。在第二天,小吴便顺利的拿到了“新”的身份证,之后多次拿着这张假身份证几次出入店口的网吧。 但假的终究是假的,纸包不住火。12月21日,店口派出所民警在对网吧开展抽查的时候,发现有一人神色慌张,便上前去例行检查,小吴办假身份证上网的事情就此暴露了。目前,小吴因涉嫌购买、出售、使用伪造、变造的居民身份证,被诸暨警方依法处以200元的罚款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购买、出售、使用伪造、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,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以下罚款,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,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。 |